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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06:41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房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2010】5号),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为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科级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内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督查室、劳资财务室、执法一室、执法二室。

2、部门职责:

(1)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上级单位)分配的房屋行政监察工作。

(2)针对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违法经营、房屋安全使用、群租房治理等现象,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地净化了市场规范化经营,圆满完成了市住建委制定的各项执法工作任务量。开展巡查工作、专项检查、各机构联合检查。

(3)及时处理房屋投诉举报、上级单位科室转交的各类案件。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规定行为进行调查;调查后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案件进行报批、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执行;处罚案件结案工作整理案卷,做好案件资料归档工作。

(5)承办房屋安全执法、房屋市场执法、房屋协管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事业编制75人,实际37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统领,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强化执法为民、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意识;

2、努力提升职权履行率和人均执法量;

3、继续执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4、认真完成上级部门的执法考核任务目标;

5、通过持续强化房屋行政执法,努力为规范区域房地产市场经营活动和环境秩序提供保障;

6、推进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有效降低公告送达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执法效率,避免行政争议;

7、做好执法机构调整过渡期的人员思想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确保执法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

8、落实上级要求,做好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行政执法及服务保障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079.011544万元,比2021年1392.356200万元减少313.344656万元,下降2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79.011544万元,比2021年1392.356200万元减少313.34465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2021年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490012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1.49001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 基本支出预算1,035.0115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6%,比2021年1292.030000万元减少257.018456万元,减少19.8%。主要原因:单位体制改革,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44.0000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比2021年100.326200万元减少56.326200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机构改变过渡期,减少机构运行维护经费)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49001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30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50000万元,减少0.02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43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020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无单位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 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 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5.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 “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1.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2. 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